来源:中安在线 更新时间:2016-12-13 18:54:20 [我要投稿] |
近日,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技局联合发布《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根据细则,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有些变化,除了万元补助资金需要消费者申请直接兑付给消费者外,享受市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注册地限于本市范围内,且2年内不得转让、过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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