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电动乘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0.5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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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17-03-01 18:15:23 [我要投稿] |
2月28日,记者在德州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152 号) 要求,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电动乘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0.55元/千瓦时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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