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17-04-05 18:54:00 [我要投稿] |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在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重污染企业以及新增产能项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逐步扩大《条例》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 ...[查看原文] |
索引页声明:
本页面仅提供原文索引,请点击原文链接查看详细内容。
如链接失效请联系:0571-28068180,28068199,28068187,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