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更新时间:2018-02-27 19:07:27 [我要投稿] |
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委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鼓励车企、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全国乘用车信息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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