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114中国通信网 更新时间:2018-04-09 18:26:07 [我要投稿] |
日前,3月2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七部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一批先进示范项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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