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改任务,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工作要求,8月21日至24日,市经信委会同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对全市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改工作进行核查。
此次核查主要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共检查各县(市、区)的47台燃煤锅炉。从总体情况来看,淘汰整改工作成效显著,核查的47台锅炉均已完成淘汰改造,其中,取缔关闭27台,煤改气2台,改造成生物质锅炉18台,并同步建设有除尘设施。
在核查中,核查组发现个别企业的锅炉拆除不彻底,生物质锅炉的环境监测报告还未完成等问题。对此,核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各县(市、区)对拆除不彻底的锅炉立即按照去功能化要求拆除到位,监测报告在销号期限内必须编制完成。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防止淘汰的锅炉死灰复燃,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同时,督促各地继续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刘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