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报 更新时间:2020-03-31 18:18:31 [我要投稿]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恒秋在发布会上向媒体解读《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相关情况。根据这一标准,安徽省内水泥企业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50mg/m3、10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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