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及《关于申报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的通知》(湘农办函〔2019〕46号)和《中共湘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县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县农办发〔2020〕21号)文件要求,由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经实地考察、专家评审,拟决定30个实施主体和28个行政村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单位。(名单见附表1附表2)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咨询电话:0731- 57881170
附件:1.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2.湘潭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村名单
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