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其中:
第四章 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 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前瞻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布局建设高端特色模拟工艺生产线和SOI(硅晶绝缘体技术)工艺研发线,积极发展第三代半导体、高端SOC(系统级)等芯片产品。加快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高端数控机床、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机器人、精密仪器等产业。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突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打造多渠道、多元化氢能供给体系。“十四五”期间,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围绕未来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突破,积极促进产业、技术交叉融合发展,在区块链、量子通信、人工智能、信息光子、太赫兹、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努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第三节 构建高质量绿色低碳能源保障体系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深入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领域能效提升。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用能方式变革。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实施需求侧响应,引导用户自主参与调峰、错峰,提高能源系统经济性和运行效率。因地制宜、稳步有序推进电能替代,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充电站约4500座、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鼓励发展LNG单一燃料动力船,完成约1500艘适改的内河船舶LNG清洁动力改造,配套建设船舶LNG加注站,减少船舶污染排放。拓展氢源渠道,推进丙烷脱氢、谷电及清洁能源制氢,扩大氢能利用规模。
加快能源科技革命。围绕能源科技短板弱项,提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能源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相对成熟的技术装备,超前部署一批战略性前沿技术,以技术创新驱动能源革命。建设中国南方核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深圳总部和阳江、惠州两个重要核科研设施集群区的空间格局。加强新兴技术先行引导和市场培育,探索开展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柔直送出、漂浮式海上风电、海洋波浪能、氢能、储能等创新示范。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提升新能源产业集群整体发展水平,打造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
第十三章 积极拓展蓝色发展空间 全面建设海洋强省
第三节 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
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着力推进近海深水区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深远海浮式海上风电场建设,加快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加快形成产值超千亿元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提升海洋油气勘探开采能力,建设大型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基地,加快建设国家海上油气战略接续区,加强南海北部海上石油基地开发,建设湛江雷州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加大珠江口盆地番禺—流花、白云、荔湾凹陷海上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天然气水合物商业化开采进程,支持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海水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快资源普查和实验性基地建设。实施海洋渔业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现代渔港经济区,优化海水养殖结构和布局,高标准建设智能渔场、海洋牧场、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扶持远洋渔业发展,支持建设海外渔业基地,提高海产品加工能力,积极打造“粤海粮仓”。
第十四章 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加快建设美丽广东
第二节 全面系统治理环境污染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臭氧污染防治为核心,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完善珠三角地区、粤东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气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大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和集中治理,深化重点行业工业锅炉、窑炉治理和管控,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全面推进油、路、车、企[ 油、路、车、企:分别指成品油、道路、机动车、新车生产企业和用车大户。]综合整治,加大成品油联动监管力度。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深入推进城市拥堵黑点治理,大力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含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强面源综合防控,推动建筑工地及淤泥运输车辆、道路、堆场、码头等抑制扬尘,严禁露天焚烧。“十四五”期间,全省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臭氧浓度进入下降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