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实施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定州市发布了项目实施主体选拔公告,并组织了实施主体评审工作,拟定实施主体15家,分别是:定州市华昕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定州市迎春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定州锦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州市春来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定州市鑫久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定州市农耕家庭农场、定州市晓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定州市文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仓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定州市学云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河北定农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奥丰牧业集团有限公司、定州市禾兴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定州市辉明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定州市信联农机专业合作社,现予公示。
联系人:王彦平、辛欣 电话:0312-2330999
2021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