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 更新时间:2021-09-10 13:42:07 [我要投稿] |
8月26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就《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第二轮意见征求。与2020年发布的首版征求意见稿相比,在除城市建成区外的其他地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由50mg/m3、100mg/m3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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