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对江苏沿海地区中长期产业发展做出规划。
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系统谋划汽车产业转型发展路径,积极推动汽车产业整合重组,鼓励整车企业依托现有燃油车产能资源开发生产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综合性能和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支持检测、试验等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汽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竞争力。
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推进风电全产业链布局和光伏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盐城国家级海上风电检验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快突破光伏产业关键技术,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研究风电制氢储能。推广新能源应用,建设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市。
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创新发展。依托江苏省新能源淡化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开展海水淡化技术协同攻关。发展海水利用关键装备,提升以“风电水一体化”为主的海水淡化成套装备产业化水平,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
加快推动低碳转型。实施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同时稳步推进碳减排。建设“近零碳”示范园区和示范工厂。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和绿色出行城市创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等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