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诸暨市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其中提到:
主要任务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实施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四大工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同时,按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10%的要求总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容量。
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部分推进
2022年底,对试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升,年度新增分布式光伏电站200兆瓦以上,全市累计并网总规模达到350兆瓦以上,新批储能容量达到20兆瓦/40兆瓦时以上。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
2023年起,在全市范围深入推广,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规模达到500兆瓦及以上,新批储能容量达到30兆瓦/60兆瓦时及以上。
政策调节
新增新型储能设施补贴。“十四五”期间,为提高光伏发电电网消纳能力,在我市建设新型储能设施的,市财政按每千瓦时200元给予储能设施投资单位一次性补贴。允许新型储能设施投资企业按市场化运营方式向光伏投资企业租售储能容量,租售的储能容量可计算在光伏投资企业光伏装机容量10%的总体配套储能容量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