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源新能〔2022〕1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安徽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3月1日
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安徽省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安徽省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10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安徽省抽水蓄能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建设潜力较大。目前,全省已建成投运抽水蓄能电站4座,装机348万千瓦(其中服务安徽电网207万千瓦、服务华东电网141万千瓦),占全国10.7%,居全国第3位;在建抽水蓄能电站2座,装机248万千瓦,占全国4.5%,居全国第8位。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9个,装机1080万千瓦,占全国5.3%,居全国第8位。
二、发展形势
(一)形势分析
安徽省正处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系统峰谷差持续扩大。预计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翻一番,达到3600万千瓦以上,全社会用电量和最大负荷将分别达到3460亿千瓦时和7100万千瓦,最大峰谷差达到2200万千瓦。展望2030年、2035年,我省全社会用电量将分别达到4500亿千瓦时、5180亿千瓦时,最大负荷将分别达到9500万千瓦、10650万千瓦,电力系统峰谷差将达到2850万千瓦、3300万千瓦。
(二)需求预测
根据全省用电需求、峰谷差、电源结构、新能源发展以及补充电源调峰情况测算,到2030年需新增抽水蓄能约950万千瓦。为满足华东电网需求,安徽省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的合理建设规模约1750万千瓦。
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促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安徽省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抽水蓄能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二是积极稳妥、有序发展。统筹考虑支持新能源发展、电力系统需求、电价承受能力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优先实施电网系统调峰能力强、风电光伏发电消纳作用大、造价成本低的项目。
三是加强合作、协调发展。在满足安徽省需求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省际间、区域内能源资源互惠互利,推进长三角区域内抽水蓄能电站共建共享、协调发展,着力打造长三角绿色储能基地。
四是市场主导、创新发展。加快确立抽水蓄能电站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创新,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健全抽水蓄能电站费用分摊疏导方式,促进抽水蓄能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着眼打造长三角绿色储能基地,加快建设一批建设条件好、前期工作深、综合效益优的抽水蓄能电站,为安徽省乃至长三角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打下坚实基础。
“十四五”期间,核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9个,装机容量1080万千瓦。到2025年、2030年和2035年,全省累计建成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68万千瓦、1000万千瓦以上和1600万千瓦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调度推进,严格执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程序、标准、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在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金寨电站2023年建成投运、桐城电站2027年建成投运。
(二)推动规划项目尽快开工
1.优化开发建设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完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营模式。稳妥推进以招标、市场化竞价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省能源局研究制定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的确定原则及规则,指导和监督项目所在地政府优选投资主体。
2.扎实推动前期工作。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支持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开展项目相关前期工作,按照水电工程项目相关建设管理规范要求,高质量完成可研阶段相关专题研究,尽早落实项目核准条件。
3.积极做好项目核准。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充分考虑电力系统需要、项目经济性和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成熟一个,核准一个”的原则,加快推进,力争2023年完成《规划》内项目核准。
4.推动核准项目尽早开工。项目所在地政府与投资开发主体紧密配合,及时高效做好移民安置、开工报建等工作,确保项目核准后尽早开工建设。
(三)推动储备项目转化为可开发项目
相关地方政府认真做好我省《规划》储备项目站点保护,主动做好储备项目站点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避让,积极推动储备项目调整纳入《规划》重点实施项目。
(四)扩大项目储备
1.深入开展站址资源普查。结合安徽省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和电力系统需求等,适时开展抽水蓄能站点资源普查,扩大站点资源储备。
2.探索发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与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实现优势互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加强协调,积极支持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开展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并做好规划方案衔接、资源站点保护、生态制约影响消除等工作。省能源局加强电站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并协调省直有关部门推进项目实施。
(二)强化调度管理。建立健全调度机制,分类推动项目建设。建成项目应每月报送项目运行情况;已核准和在建项目应按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纳入《规划》尚未核准项目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储备项目和新增项目应及时报送项目转化工作推进情况。
(三)推动成本疏导。注重优化设计、加强过程监管,从严控制单位造价成本,提高电站经济性能,降低电站容量电费疏导压力。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交易、辅助服务市场或辅助服务补偿机制。
(四)做好并网保障。安徽省电力公司应充分做好项目建设与电网规划的衔接,及时做好并网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各相关地方政府要重视电站送出工程生态保护红线衔接避让问题,与电站本体工程同步协调推进,确保送出工程按期建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