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下属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动力再生”)是世界技术领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拥有无锡、武汉、深圳、天津、荆门等五个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基地,形成了从回收、梯次利用到黑粉资源化制造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完整产业体系。为推动目标公司站在世界动力电池回收浪潮的风口,利用社会资本,走国际化管理模式,以最快的速度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军企业,成就世界动力电池回收的头部地位。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团队持股平台(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锂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投资平台(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新洲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德载厚嘉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吉富启卓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景信泉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家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恒和易(广州)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恒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家投资主体就动力再生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根据本协议,公司将动力再生以16亿的估值将持有动力再生10.50%的股权以同股同权的方式转让给团队平台、实际控制人平台、政府投资平台以及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具体包括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锂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新洲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德载厚嘉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吉富启卓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景信泉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家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恒和易(广州)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恒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2家投资者,合计转让金额为16,800.00万元。
同时,根据本协议,在上述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的基础上,以同股同权的方式由团队平台、实际控制人平台、政府投资平台以及其他投资者对动力再生实行增资扩股,具体包括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锂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新洲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德载厚嘉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吉富启卓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景信泉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家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恒和易(广州)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恒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家投资者对动力再生增资,新增出资合计21,011.00万元。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持有动力再生的股权由100%变更为79.11%,动力再生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