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与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来福士”)于近日签署了《海上浮式光伏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经充分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项目带动、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长期合作,实现发展共赢。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双方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项目带动、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长期合作,实现发展共赢。
2、甲方充分发挥海洋工程设计、建造、EPC总包能力,提供海上浮式光伏技术方案,以及作为海上实验场的运营单位,在示范项目以及产业化项目
3、乙方负责提供海上浮式光伏浮体新材料的配套,协助甲方上述海上浮式光伏的需要,进行设计、下海验证、建造、安装及后续项目需要的必要配合。
4、甲乙双方(或联合第三方)建立工作对接,开展技术准备和项目开发合作,签署保密相关协议,并严守保密要求。
5、在海上浮式光伏项目基础上,双方可继续拓展合作范围,在浮式风电、浮式网箱等领域展开合作。
6、针对山东省和烟台市海上光伏开发需求,甲乙双方共同开拓业务,并有意探讨入驻烟台市“海上光伏产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