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其中提到:
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全面落实购置税减免、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启动综合能源站规划编制,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主城中心城区加氢站建成投运和成渝、渝万高速沿线等加氢站布局,到2025年,建成两种及以上能源供应类型的车用综合能源站100座。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修订高速公路服务区、主城中心城区LNG加气站布点规划,加快推进涪陵、万州、丰都LNG加注码头建设,指导相关区县稳妥推进各类站点建设和成网运营。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深入开展公交都市建设,扩容升级轨道交通网、地面公交网,推进公交优先道成网建设,扩大“小巷公交”覆盖面,加强公轨运营时间衔接和换乘站建设,确保新建轨道站点出入口周边50米范围内公交站全覆盖,到2025年,轨道交通站点50米范围内公交接驳率达到85%。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行占比,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3%。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开展行人友好型城市建设,加强行人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建设集“街巷步道、滨江步道、山林步道”为一体的山城步道网络。鼓励共享单车规范发展。
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支持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优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执法执勤用车主要针对相对固定线路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加快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和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提升绿色运输水平。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
发挥价格机制作用。逐步扩大新能源车和传统燃料车辆使用成本梯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