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网首页 | 放到桌面
近日,国家能源局山西能监办正式印发《山西独立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中提到,独立储能电站是指以独立法人主体身份、不受接入位置限制,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储能电站。新能源配套储能、用户侧储能和其他电源侧储能等满足独立并网运行技术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转为独立储能电站。文件还要求,独立储能电站应严格遵守电力调度规程及规定,承担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义务。
以下为原文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