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深圳珈伟绿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绿能”、“乙方”或“总承包方”)于近日与蔚县陆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枫新能源”、“甲方”或“发包方”)签署了《蔚县恒昌平价上网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合同》(以下简称“《EPC合同》”),《EPC合同》暂定总价6.16亿元(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不含税总价约为5.53亿元。本合同总额约占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6%,合同净额约占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5%。
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蔚县恒昌平价上网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二)合同范围:本工程范围包括蔚县恒昌平价上网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范围内前期手续办理、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服务、保险购买、人员培训、调试、试验使整座电站具
备并网条件的工作。并完成政府质监、并网验收、获得商业运行许可(电力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等)、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工作。
(三)合同的履行期限: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并网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工期288日历天,如因限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适当延期。
(四)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上述标准规定如有冲突者,以最高标准为准。
(五)总承包合同价格:《EPC合同》价税分离,暂定总价6.16亿元(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不含税总价约为5.53亿元。包含设备材料费、建安工程费、技术服务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