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经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层层筛选、最终审核,山东济南供电公司注册的山东彩虹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成为第三批备案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
据了解,山东彩虹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成为备案单位之后,根据《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彩虹节能服务公司后续开展的符合规定的节能项目可获得不低于300元/吨标准煤的财政奖励。
山东彩虹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半年以来,充分得到了国家电网公司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的全方位支持,业务范围不断扩充,目前已经实施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的合成循环压缩机变频改造、济阳新华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锅炉风机变频改造等4项节能改造项目。并与数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在电机拖动改造、余热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领域为客户节约了大量资金,也为公司发展积累了经验。
彩虹节能服务公司已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效果显著,例如,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电机拖动改造项目节能率20%以上。在此基础上,彩虹节能服务公司立足把工作做深做细,充分挖掘客户节能潜力,帮助客户实现节能效益最大化。双方已就锅炉系统改造达成合作意向,预计年节标煤超过6000吨。
国家电网公司大力弘扬绿色发展战略,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近期,积极开展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山东彩虹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坚持国家电网公司“全过程覆盖、全方位融合、全员参与的绿色发展战略”,继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节能服务。(吕锦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