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2025年,盐城独立共享新型储能项目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1.61GW,到2027年不低于1.81GW。
以下为原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促进新型储能有序、安全、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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