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4〕5号)文件精神,经省农业农村厅评审及立项公示,洪泽区被确定为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下达财政补助资金630万元。依据公开申报情况,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实际,经研究,拟由江苏紫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琨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润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洪泽县仁和镇金李草制品厂、淮安市洪泽腾高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淮安市洪泽区金红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淮安广源秸秆有限公司、淮安万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安市洪泽区农村能源服务站9个主体,作为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实施秸秆基料化、秸秆饲料化、秸秆肥料化和非工程类项目建设。工程类项目购置机械设备拟补助比例约为61%,基础建设拟补助比例约为50%,8个工程类项目实施主体拟补助金额分别约为114.68万元、73.2万元、103.58万元、64.14万元、50.39万元、21.23万元、14.03万元、167.45万元;非工程类项目拟补助金额约为21.30万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于湧鑫 联系电话:0517-87222398
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