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氢管道建设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统筹考虑区内和区外“两个绿氢消费市场”,近期重点开展输氢管道建设试点项目,推进已达成供用氢协议的输氢管道建设;中期重点推进绿氢输送主线管道、支干线管道建设,基本建成区内输氢管网主体框架,乌兰察布至京津冀等外送管道投入运营;远期全面建成由绿氢输送主线管道、支干线管道、支线管道、外送管道道组成的绿氢管网。结合主线建设进度,适时在主线管道上建设增压站。各盟市根据绿氢资源市场和消纳市场发展情况,规划绿氢输送支线管道发展目标,按年度确定具体实施的绿氢输送支线管道项目。
以下为原文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氢管道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能源科技发〔2024〕30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绿氢管道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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