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其中提到: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光伏+”行动,有序推进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到2025年底,新增风电光伏装机600万千瓦、核电装机1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扣除原料用能和能耗单列项目用能)在24%左右;到2030年底,全省风电光伏、核电装机分别达到8000万千瓦、1800万千瓦。科学布局建设抽水蓄能项目,到2025年底、2030年底全省抽水蓄能累计装机分别不少于988万千瓦、240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制定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