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 更新时间:2025-04-10 13:23:54 [我要投稿]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对纳入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规划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向公用电网的放电量执行补偿,补偿标准一年一定,2025年度补偿标准为0.35元/千瓦时,执行时间为10年。内蒙古自治区能源 ...[查看原文] |
索引页声明:
本页面仅提供原文索引,请点击原文链接查看详细内容。
如链接失效请联系:0571-28068180,28068199,28068187,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
|
|
 |
|
相关产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