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网站针对网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的留言进行解答,其中明确对于《管理办法》发布之日前已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取得备案证和接入方案,却未能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重新办理备案证件和接入方案。《管理办法》自发布以来,因其对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的深远影响,引发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以下为原文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发布
为向社会更好宣贯《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健康发展,我们组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编写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现予以公布,供各单位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工作中参考。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将根据有关情况更新完善。
联系方式:010-81929501(传真)
附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