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球液流电池网获悉,4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电力迎峰度夏(冬)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电力调度机构要充分发挥各类储能的电力保供作用。
调用新型储能时,对于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型储能,按照市场出清结果安排运行,对于暂不具备参与电力市场条件的新型储能,通过调度指令进行调用。在发生危及电力系统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必要情况时,电力调度机构按照“应调尽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调管范围内的新型储能统一直接调用,统一直接调用细则另行明确。
电网企业必要时,要向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华东分部报告,开展省际电力短期交易和错峰交易,实施应急购电等最大限度满足全省用电需求。
原文如下:
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电力迎峰度夏(冬)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当前能源电力保供的形势和需要,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能源局对《安徽省电力迎峰度夏(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完成今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各项准备工作,发挥《管理办法》规范统筹作用,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将意见建议发送至安徽省能源局电力生产调度处电子邮箱:dianlichu2010@163.com,并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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