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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高新区发布2025年度光伏、光储及综合用能项目补贴申报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高效光伏组件、光储融合及综合用能优化项目给予政策支持,申报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18时。本次补贴针对2025年完成备案及并网的项目,聚焦高效光伏应用、储能配套与多能互补发展,进一步推动区域新能源产业规模化、高效化发展。
通知明确,补贴范围涵盖三类项目。高效光伏组件项目要求在西安高新区完成备案与并网,项目所用光伏组件实际转换效率不低于24.2%,且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现并网,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项目均纳入支持范畴。光储项目需为分布式光伏规模大于1兆瓦的项目,配套储能系统配比不低于2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同样需在2025年完成并网且储能系统实现实际运行。综合用能优化项目主要支持电、气、暖等多能互补、综合智慧能源及冷热电联供类项目,要求2025年并网,并在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供暖期完成一个完整运行周期。
申报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文件,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备案及并网相关手续、设备采购合同与***、光伏组件转换效率证明等材料。综合用能优化项目还需额外提交申报大纲、承诺书及项目信息表等资料,确保申报信息完整真实。
项目申报后将按照区级初审、现场核查、市级复核评审的流程推进,通过审核的项目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第三方平台统一兑付补贴资金。通知同时强调,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次补贴政策的实施,是西安高新区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精准支持高效光伏与光储融合项目,引导企业提升光伏设备应用效率,完善储能配套设施,优化区域用能结构,助力实现能源高效利用与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送,相关咨询工作可通过指定电话及邮箱对接办理,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以下为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西安高新区2025年高效光伏组件、光储及综合用能优化项目财政补贴的通知
区内相关企业: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高效光伏组件、光储及综合用能优化项目财政补贴的通知》及《西安市促进光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高效组件、光储、综合用能优化方向)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市发改发〔2025〕12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效光伏组件、光储及综合用能优化项目财政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补贴的项目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补贴条件和范围,具体如下:
(一)光伏高效组件补贴
在西安市域内备案、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分布式光伏和集中式光伏);项目使用的组件实际转换效率达到24.2%以上;项目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运行。
(二)光储项目补贴
在西安市域内备案、并网,建设容量超过1兆瓦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配套储能配置比例超过20%、时长2小时以上;项目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且储能系统实际运行。
(三)综合用能优化项目补贴
在西安市域内备案、并网,融合电、气、暖多能互补为一体的综合智慧能源和冷热电联供项目;项目应完整运行一个周期(供暖设施运行周期为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项目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运行。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自然人)须向项目所在地的发改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一)光伏高效组件补贴
1.《西安市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采购企业生产组件的***,组件采购合同复印件;
3.光伏组件转换效率达到24.2%以上的证明材料(组件规格书、第三方认证证书,如IEC、CQC、CGC认证);
4.经供电部门和审批部门盖章的项目备案登记、并网接入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光储项目补贴
1.《西安市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采购组件、储能系统的***(***须对应到每个申报项目,不得捆绑);
3.经供电部门和审批部门盖章的项目备案登记、并网接入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
4.储能系统运行数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综合用能优化项目补贴
1.《西安市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西安市综合用能优化项目申报大纲》(附件2);
3.《西安市综合用能优化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
4.项目备案(审批)、并网、运行的证明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区级初审及验收
1.高新区发改局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收集申报材料。
2.会同供电公司、行业专家(由市发改委从专家目录中选取并委派)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重点核实:
高效组件和光储项目:光伏组件技术参数是否与申报一致,储能系统是否实际运行,备案、并网、发电数据是否真实;
综合用能优化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与申报大纲一致,运行数据是否真实。
验收通过后,在《西安市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上由发改部门、供电部门、验收专家盖章(签字)确认。
对审核验收通过的项目,将以正式文件(含项目清单)报送市发改委,同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市级复核及评审
1.高效组件和光储项目:市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
2.综合用能优化项目: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估项目是否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作为补贴发放依据。而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公示及资金拨付
市发改委根据复核、评审、公示结果,形成补贴对象及补贴资金分配意见,在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经审定同意后,市发改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委托第三方平台批量兑付补贴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高新区发改部门将会同供电公司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逐一核查,确保申报资料准确无误。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并追缴已发放资金,追究相关责任。
(二)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一)18:00前,将附件1-附件3对应领域的资金申请表、附件4及项目申报材料(以上材料均需一式四份)报送至高新区发改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西安市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西安市综合用能优化项目申报大纲
3.西安市综合用能优化项目申报承诺书
4.西安高新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对象信息表
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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