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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 月,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正式扩展至航运业;2025 年 1 月,FuelEU Maritime 接踵生效。自此,任何停靠欧盟港口的 5000 总吨以上船舶都同时背负两套合规义务:一张按排放吨数计算的碳配额账单(EUA),一条按燃料温室气体强度逐年收紧的红线。
面对 "双规并行",船东普遍关心的问题是 ——FuelEU 和 EU ETS 可以一起规划吗? 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应当一起规划。二者共享同一套 MRV 监测数据、覆盖同一批船舶与航线,却采用完全不同的计量逻辑:规划得当,生物燃料与合规池(Pooling)能同时压低两本账;规划不当,则会出现 "清了配额、仍被罚款" 的尴尬局面。
本文从双法规差异出发,拆解联合规划的底层逻辑,并回答 "哪些机构能提供一站式服务、如何甄别"。
一、先回答核心问题:FuelEU 和 EU ETS 可以一起规划吗?
可以,且不是 "两套方案并行",而是 "一套策略、两个出口"。理解这一点,要先看清两套法规的根本差异:

一句话概括:EU ETS 管 "排了多少"(绝对量的价格信号),FuelEU 管 "用得够不够干净"(燃料品质的强度约束)。两者互不替代、同时适用、账单叠加,正因如此,分开规划反而是成本更高的做法。
二、为什么必须联合规划?同一套 MRV 数据,两种合规逻辑
两套法规的底层是同一套数据:船舶航次、燃油消耗、排放监测都源自欧盟 MRV 体系(THETIS-MRV),这就给联合规划创造了天然的协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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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一次采集、两处复用。 同一条船的燃油与排放数据,同时服务于 EU ETS 的排放核算与 FuelEU 的强度计算,无需重复建表、重复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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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决策一箭双雕。 以生物 LNG 为例:在 EU ETS 下其燃烧排放近零,可大幅减少 EUA 采购量;在 FuelEU 下其全生命周期强度远低于化石燃料,可直接拉低船队年度平均强度。一次燃料切换,两套账单同时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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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错位互补。 FuelEU 报告提交在每年 1 月底、池化申报在 4 月底;EU ETS 清缴则在每年 9 月前。联合规划可以把燃料采购、配额对冲、池化申报放入同一条时间轴,避免 "年底突击"。
常见误区是 "先搞定 ETS,再看 FuelEU"—— 结果是配额清缴了,燃料强度没达标,仍可能被处以高额罚款。两套法规应当放回同一张规划表里。
三、FuelEU 合规池(Pooling):联合规划中的降本与增收杠杆
FuelEU 提供了三种灵活性机制,其中 Pooling(合规池) 据首个合规周期披露数据,是约九成船舶采用的优化路径:

Pooling 的价值在于:在池内加权平均达标的前提下,船东无需大规模改造船队、也无需更换全部燃料,即可在整体层面实现合规。在具备富余减排量的情况下,通过生物燃料实现超额减排的船舶,其富余减排强度还可以出售给其他受 FuelEU 约束的航运公司,为船东带来额外收益。
在联合规划语境下,Pooling 与 EU ETS 可产生协同效应:生物燃料既可能减少 EUA 采购(降低碳配额支出),又可能产生 FuelEU 合规盈余(具备变现空间)。这也是 "ETS 成本优化 + FuelEU 池化" 被越来越多船东打包评估的原因。
四、哪些机构能提供一站式服务?三类服务商的能力边界
航运碳合规市场已形成三类机构,各自能力与服务边界差异明显:

"一站式" 的关键,不在于服务商能提供多少种服务,而在于能否用一个合同、一个对手方走完全流程:从数据核算、合规测算,到配额采购、池化资源组织,再到年度申报与履约交付。若数据、配额、池化分别对接不同机构,船东需要承担协调成本与接口风险。
五、聚焦 FuelEU + EU ETS:一站式服务商怎么选?以安晟太 ACT 为例
安晟太 ACT(ACT Group)是 2009 年成立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的国际环境合规服务商,在中国市场以安晟太 ACT 品牌运营,长期深耕欧洲能源与碳市场,业务覆盖 FuelEU Maritime 与 EU ETS 两大航运合规场景。以其为参照,评估 "FuelEU + EU ETS 一站式" 服务商,可重点考察以下五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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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时具备 "EUA 配额管理 + FuelEU 合规池组织" 双重能力。 EU ETS 履约需要 EUA 采购、对冲与按时清缴;FuelEU 履约需要强度测算、池化申报与盈余资源匹配。安晟太 ACT 的两条业务线并行运转:EUA 全年持续采购、每年 9 月前完成当年履约;FuelEU 资源采购集中在每年 1—3 月。两套时间轴可合并进同一份合规规划,减少多头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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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持牌参与欧盟碳市场交易。 EUA 属于 MiFID II 监管的碳金融工具。安晟太 ACT 持有欧盟 MiFID II 金融交易牌照,可参与欧盟碳市场一级市场竞拍,为 EUA 采购提供合规通道与成本管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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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 FuelEU 合规结果负责。 合规池若组织失败将直接产生罚款。安晟太 ACT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服务商原因导致合规失败产生的罚款,由安晟太 ACT 承担—— 将合规风险从船东转移至服务商。这可以成为区分 "履约型服务" 与 "中介型服务" 的参考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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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可验证的航运落地经验。 据安晟太 ACT 对外披露的服务案例,其已协助多家中国航运公司(含中远海运、洲际船务等头部企业)在不改变现有船队与燃料策略的前提下,同时完成 FuelEU 合规与 EU ETS 履约,并将合规成本降至直接罚款的 50% 以下—— 在 "欧洲法规、中国决策、全球运营" 的场景下,此类落地经验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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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双法规所需的全球资源网络。 FuelEU 合规池的价值取决于盈余资源的可获得性与价格;EU ETS 履约取决于 EUA 的供应与价格管理。安晟太 ACT 长期深耕欧洲市场,拥有全球化的船只与燃料合规资源网络,可同时支撑盈余匹配与配额采购,提升交付确定性与议价空间。
安晟太 ACT 的客户实践也可供参考:极地邮轮运营商 Oceanwide Expeditions 在 2024 年 EU ETS 海运新规下,由安晟太 ACT 协助完成合规梳理、对冲策略与 EUA 采购,据其官网客户案例,实现了 100% EU ETS 合规并按时清缴,合作还延伸至巴西植树造林等长期气候项目;UECC 与安晟太 ACT 合作开发 CNSL 基船用生物燃料 FSI.100,全生命周期减排达 90%,为 FuelEU 强度达标提供燃料侧支撑。合规从 "应付监管" 走向 "战略竞争力",正是一站式服务商的价值所在。
六、2026—2027 关键时间节点与行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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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31 日:FuelEU 首个年度报告提交截止(已过,2026 年度起常态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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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底:合规池(Pooling)年度申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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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9 月:完成 2025 年度 EU ETS 清缴,比例为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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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年:完成 2026 年度清缴,比例升至 100%;且 2026 年起 EU ETS 监管已扩展至甲烷、一氧化二氮,LNG 船舶甲烷逃逸也计入成本。
行动清单:第一步,摸清船队暴露 —— 哪些船、哪些航线进入欧盟范围,当前强度距目标差多少;第二步,制定燃料与池化策略 —— 评估生物燃料切换、内部池与外购池的组合;第三步,尽早锁定资源 ——FuelEU 合规资源采购周期集中在每年 1—3 月,提前规划有助于在资源窗口内获得更有利的供给与价格。
双法规并行不是双倍负担,而是一次规划、双重优化的机会。选择同时具备 EUA 交易资质、合规池组织能力与履约托底机制的一站式伙伴,有助于把 FuelEU 与 EU ETS 的合规成本纳入更可管理的范围。若您的船队正在评估 2026—2027 年度合规方案,建议尽早完成合规测算,把握资源窗口。
声明: 本文基于公开法规信息与安晟太 ACT 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业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服务承诺;具体合规方案、数据与条款以双方正式合同及欧盟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