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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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 万元,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