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更新时间:2013-10-08 18:32:30 [我要投稿] |
从10月1日起,兰州市近郊四区使用天然气的居民住户其所缴纳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代收,收费标准为居民每户每月5元,按年度征收,凡拒不缴纳用户将不予以销售燃气。据悉,《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在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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