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精神,全面落实好商务部全国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大会部署的工作任务,高标准做好2014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零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2014年4月18日,商务厅组织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哈密、昌吉、吐鲁番、巴州、石河子等地州商务局负责同志及部分零售企业代表召开了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
会议由商贸服务管理处负责人主持并安排部署了2014年自治区零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百城千店”示范企业代表介绍了零售企业节能减排经验;专家解读了“合同能源管理”管理模式;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有关同志讲解了节能减排相关政策。
座谈会上,和宜明厅长作了重要指示,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宜明厅长要求各地(州、市)商务局、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节能减排紧迫感和责任感。
他指出,保护环境是关系当前与长远、国计与民生、和谐与稳定的大事,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具有的重大意义。流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先导,流通领域的节能减排是全国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流通领域节能减排直接关系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成效,因此,商务系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各地商务局要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力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新技术、设备更新改造,主动作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不断引进消化吸收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促进我区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李建杰副厅长明确了我区零售企业节能减排任务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企业自身节能;二是要促进生产环节节能;三是引导社会公众科学消费;四是全面提高流通效率。他指出,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零售企业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要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在组织协调上下功夫,在完善措施上下功夫,在舆论引导上下功夫,全面推进零售企业节能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落实目标责任;三要深入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按照商务部和自治区商务厅2014年的工作安排,在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百货店、专业店先期开展了以推广节能设施与技术、实施建筑节能、抑制过度包装和加强能耗管理为重点的零售业节能行动,通过两年多来的示范推动,友好集团、丹璐商场、我家电器、好家乡等一些大型零售企业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被确定为自治区节约型零售示范企业,希望再接再厉,从严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区商务领域节能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地要在此基础上,扩大示范试点范围,在所有零售业深入开展节能行动,树立典型,积累经验,带动全区商业节能降耗。要强化舆论宣传,推动零售业节能降耗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宣传周和印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业节能的目标、举措和进展,宣传典型经验和事例。要引导社会公众健康消费、科学消费,增强社会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加大节能知识、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把节能降耗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