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明确村级责任,谁的地域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禁烧任务落实到村到户。
二是健全三级监管网络。建立联合检查督导机制,区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履行禁烧执法监管职责;乡镇一级建立镇级巡查小组;村级建立禁烧看护队伍,严格落实村级区域禁烧看护责任。通过网格化监管,不间断巡查,形成对农作物秸秆焚烧监管的高压态势。
三是抓好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发传单、贴标语、拉横幅等形式,高密度、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益处,使群众自觉树立“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不舍得烧”的意识。
四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积极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企业和农户,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捡拾打捆技术,实现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与基料化利用。积极利用土壤深松整地作业技术,加速残留秸秆的粉碎还田。五是探索建立农业废弃物全量化利用示范点,通过建点连线扩面的方法,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根据各区县区域特点,以畜禽养殖场、设施园区、有机肥厂为源头(点),以农机专业合作社(相关企业)为依托(线),推进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作,实现畜禽粪污、病死动物、设施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的全量化利用(面),变废为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