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湘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6-08-26 20:07:03 [我要投稿]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5日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13年发布通知,明确从2013年10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销售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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