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国家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是全国105个国家级高新区中唯一以稀土资源命名的高新区,也是内蒙古地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辖区总面积150平方公里,人口12万。全区注册企业3600多家,其中稀土企业75家,上市公司投资企业22家;世界500强企业7家,外资企业39家;高新技术企业53家,占全自治区的40%。“创业海归”累计达到309名,海归博士95名、海归硕士105名;“***”人才5人,内蒙古“草原英才”工程人才20人;全区研发中心达49家,全年研发项目170余项;新增专利360项,专利总数达到2000多项,占包头市近55%。我区先后被国家有关部委认定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稀土新材料基地、国家稀土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全国稀土新材料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等18个国家级基地(中心)。2012年,稀土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40亿元,同比增长15.8%;14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85亿元,同比增长1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13亿元,同比增长19%;地方财政总收入71.9亿元,同比增长22.6%,占全市总量的1/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亿元,同比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60元,同比增长14.6%。在2012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我区被科技部评为“国家高新区建设20年先进集体”,成为自治区近年来经济增长最强劲、产业集群发展最重要、科技创新最活跃、城市建设最突出、民生事业发展最迅速的区域之一。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我市从“三个层面”明确发展定位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发展思路,按照今年“6910”的总体部署(“6”是指围绕建设“全国一流创新型特色稀土高新区”这个中心,全力打造“稀土应用产业、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五大基地;“9”是指大力推进“九大战略重点工程”;“10”是指深入实施“优化发展环境十项措施”),全面实施九大战略重点工程和优化发展环境十项措施,着力打造东高新、西重化、南休闲、北商贸、中产城共融的五大板块,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力、产业竞争力和开放新活力,为促进包头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