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源之星概况
“能源之星”标识为自愿性要求,但在节能管理与能效标准方面,它不仅在美国本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已成为了一个国际性的节能标志,目前已被加拿大、日本、欧盟、澳大利亚等诸多国家引进。特别是2007年7月实施的代表计算机节能领域先进标志的“第四版计算机能源之星标准”使其成为节能产品的市场导向。加贴“能源之星”能效标签成为美国能效标识制度中影响范围***广、实施***为成功的一种能效标识制度。贴上了“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就标志着它已经获得了美国能源部和环保署认可的能耗指标,消费者主要依据该标签来选购节能产品,同时,依据联邦政令,还可获得政府的优先采购。
“能源之星”覆盖产品广泛,包括:
家用电器:如电冰箱、空调、洗衣机、洗碗机、减湿器等;
家用电子产品:如电视机、录像机、无绳电话、DVD产品等;
加热和制冷设备:如热泵、锅炉、中央空调等;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一体机等;
照明设备:如紧凑型荧光灯、出口指示灯、吊扇等;
工业及商用产品:如变压器、电源、商业用煎锅、商用冷冻机等;
大型商业建筑物及新建的住房、门窗等。
2. 能源之星标志
“能源之星”的标志有四种:
促销标志(Promotional Mark):用在手册、媒体和广告等宣传上,作为公共教育活动;
认证标志(Certification Mark):认证标志作为满足“能源之星”要求的产品、新建房屋和建筑的标签;
短语标志(Linkage Phrase Mark):用在广告和通知等函件中,表明公司销售的产品或服务达到“能源之星”水平;
合作标志(Partnership Mark):用于促进组织对“能源之星”的承诺和合作关系。


能源之星对电源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