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绿洲新能源根据客户的能耗进行评估审计,对客户存在的节能空间进行技术改造和管理,达到能源优化、降低能耗之目的。根据客户需要,为企业提供以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节能效益分享
1、绿洲新能源提供节能改造项目的资金和全程服务;
2、合同期内,绿洲新能源与客户按照能源管理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分享节能效益;
3、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二、能源费用定额托管
1、客户委托绿洲新能源进行设备用能运行管理,绿洲新能源负责生产用能供客户使用,确保客户的正常生产能源需求,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能源单价和实际使用量支付能源费用;
2、绿洲新能源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加强用能运行管理来降低能源单位成本,并获取相应利润,客户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成本的减少;
3、生产过程中,所用到的燃料、水电以及设备维修保养、环保等所有运营费用均由绿洲新能源负责。
广东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能源管理服务,主要以工厂企业的燃煤、燃油(气)锅炉的能源单耗承包(按每吨蒸汽费用承包)为主,本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主要方式:由绿洲新能源为企业投资锅炉房及锅炉和其配套辅机,同时负责设计安装与后续运营服务,节能改造后绿洲新能源统一生产蒸汽,并按双方约定价格将蒸汽供应给企业使用。合约期满后,绿洲投资建设的锅炉设备归企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