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区域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个省(自治区)。不在这个名单的很多地区也已经开始自行实施,比如四川、湖南、北京、天津、重庆、上海等地,都有这个政策。
政策的具体规定
1、秸秆农机补贴
补贴对象:农民以及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购买处理秸秆相关的农机设备,比如: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机、秸秆压块机、秸秆颗粒机等。一般在国家发放的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市级或者县级政府再额外补贴30-50%。具体看购买农机的价格是多少,按比例给补贴
农业剩余秸秆,杂木,锯末生产加工生物颗粒燃料不知政府有没有扶持政策,能否扶持多少(百分比%)
以下是申请补贴的部门
1、发展和改革局—可申请项目引导资金。
2、农业部门—可申请农业副产品产业开发资金和炉具推广资金。
3、林业部门—可申请林业副产品、废弃物产业开发资金和生物质复合气化炉推广资金。
4、能源部门—可申请国家能源产品推广补贴资金。
5、新农村建设办—可申请新农村建设国家补贴资金。
6、经济局、委、—可申请能源综合利用及产业发展资金。
个别地区还要去发改委和经信委和农委去考察一下,走秸秆颗粒还是有一定的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