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合同管理”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的能源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设计、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与签署、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运行、保养和维护的一条龙服务。其模式有:节能效益支付型、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设备租赁型、能源费用长期托管型等。
这种模式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多赢投资方式,它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设备升级换代,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ESCO)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也就是说,在合同期间,客户不需花一分钱就,不用承担投资和技术风险,就可分享节能效益,EMC在几年内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有。
推行EMC的好处
①节能效率高,EMC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高可达50%;②解决“两型社会”建设中大量用户节能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改善客户现金流,同时可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③由于EMC提供能源诊断、改善方案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造管理、资金与财务计划等全面性服务,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节能技术;④对推动全社会节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大大推动和促进节能的产业化,推动全社会的节能降耗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