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太阳能灶按采光面积划分规格,其优先系列见下表。
采光面积(米2): 1.0、1.3、 1.6、 2.0 、2.5 、3.0 、3.5
(2)太阳能灶焦距推荐采用下列值。
焦距(mm): 500、550、600、650、700、750、800
(3)太阳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太阳能灶的煮水热效率不低于55%。
(5)400℃以上光斑直径不大于10厘米,不于6厘米,边缘整齐,呈圆形或椭圆形。
(6)最大操作高度不大于1.25米;最大操作距离不大于 0.80米。采光面积大于3.0平方米以上的太阳灶,其最大操作高度和最大操作距离允许大于上述值。
(7)最小使用高度角不小于25度;最大使用高度角不小于70 度。
(8)在高度角使用范围内,锅圈和水平面的倾斜度不大于5度。
(9)反光材料要求具有高的太阳反射率(镀铝薄膜不小于0.80,其他反光材料不小于0.70)。有较好的耐磨性和抗老化性。
(10)灶面应光滑平整,无裂纹和损坏,反光材料粘贴良好。柔性反光材料不应皱折,隆起部位每平方米不多于5处,每处面积不大于4平方厘米。玻璃镜两片之间间隙不大于1毫米,边缘整齐无破损。
(11)灶壳的支撑架安装后.灶壳与灶架应接触良好,紧固稳定;高度角和方位角调整机构应操作方便、跟踪准确、稳定可靠。
(12)焊接件应焊接牢靠.焊渣应清理干净。油漆表面应光滑、均匀、色调一致,井有较强的附着山和抗老化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