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学军,陈晓霞
(西藏民族大学,陕西咸阳712082)
摘要:西藏广大农牧区拥有丰富的生物质能资源,充分利用这一优势资源将有助于缓解偏远农牧区的能源贫困问题和缩小地区间的用能差距。文章对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农牧区生物质能规模化发展,推广农牧区户用沼气,提高生物质能利用率,完善政府对农牧区的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和相应制度,加大农牧区生物质能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等建议。
目前,煤炭、石油等矿物能在世界各国能源消费结构中仍然占据主要地位,煤炭、石油等矿物能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不仅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1],污染大气环境,也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加剧全球气候变暖。在此背景下,发展低碳清洁能源成为西藏自治区能源消费的必然选择。生物质能低碳且环保,大力发展生物质能产业既符合西藏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要求,同时也是推动西藏自治区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课题。西藏农牧区经济正在向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增加收入的方向转变。当前,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存在的、急需解决的两大问题就是农牧区贫困和环境破坏问题,发展农牧区生物质能能够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1西藏农牧区发展生物质能的意义
生物质能作为重要的绿色低碳能源,其开发利用能够有效缓解西藏农牧区的贫困问题、环境破坏问题及能源问题。大力发展生物质能,不仅能够有效缓解西藏农牧区的能源瓶颈,保障西藏农牧区的能源安全及可持续发展,还可以减轻环境污染,改善农牧区相对脆弱的生态环境;同时有助于促进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健康稳定的农牧区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1.1满足西藏农牧区的能源消费需求
在广大的西藏农牧地区,传统的矿物能源利用率低、电力供应短缺的问题广泛存在,发展生物质能可以有效解决农牧民的生活用能问题。截止2014年年底,西藏农牧区仍然有12.7万农牧民的用电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传统的煤油照明仍然是这部分农牧民的主要照明方式。在西藏农牧区农牧民的能源消费结构中,商品化能源占到0.12%,主要包括煤、石油及天然气,而农牧区的商品化能源消费仅占整个西藏自治区商品化能源消费的8%(参见表1)。西藏自治区在未来10年的能源消费,预计将会以年均1.98%-3.54%的速度增长,同时也意味着2025年西藏自治区的能源消费将会增长36%-58%。西藏农牧区存在的巨大能源供应和消费缺口,为西藏农牧区发展生物质能提供了客观条件。
1.2保护农牧区的自然生态环境
随着西藏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大农牧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受到较大影响。如果大量的农牧业废弃物、乡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农牧民生活垃圾等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不仅污染会农牧区的水源、土地、空气,最重要的是会影响广大农牧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而在农牧区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将会有效协调农牧区生产、生活用能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促使农牧区社会经济与自然资源、环境协调发展[2]。目前,广大农牧区是通过沼气建设来处理农牧区所排放废弃物的。农牧区沼气建设既可以满足农牧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用能,还能够有效节约农牧民的能源消费成本,节省能源供应与消费之间的时间,减少对生产造成的损失等。在西藏农牧区,农牧民对于生物质能的传统使用方式为燃烧,这种使用方式不仅热量生成率低,还会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农牧民的身体健康;而沼气的建设和推广则是将农牧民在日常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作为沼气原料,再将废弃物发酵后所产生的沼液和沼渣作为肥料,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从而可以有效缓解农药、化肥对土壤肥力的破坏。
1.3促进农牧区的经济发展
在农牧区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模式中,农牧民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废弃物不仅可以作为沼气的原材料,也可以转卖给生物质能企业,这样既可以解决广大农牧民的生产和生活用能问题,也可以增加农牧民的收入,最终促进农牧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充分利用西藏农牧区大量的生产和生活废弃物进行生产,一方面既可以避免废弃物对农牧区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广大的农牧民和乡镇企业从生物质能产业系统中获得新的收益增长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政策,不仅能够为西藏农牧区的生物质能产业提供激励,还能够对当地自然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3]。在农牧区大量发展生物质能产业,可以增加农牧民收入,改善农牧民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农牧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2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2.1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的发展现状
目前,西藏自治区76.3%的人口生活在农牧区,从事农牧业生产活动,农牧地区又存在着种类多、数量大且分布广的生物质能。因此,在西藏农牧区发展和推广生物质能产业极为必要。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4年末西藏农牧区共建成沼气池20万个,农牧区沼气使用户数量达到20万户,使得100万左右的农牧民用上了沼气,同时还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养殖区集中沼气供气工程40处等(参见表担任着生物质能供应者和最终消费者的角色。农牧2、表3),年产气量达到7.7亿立方米。
根据西藏自治区农牧业相关部门数据测算,西藏自治区每年有农作物秸秆778万吨,农牧产品加工产生的废弃物(麦秆、油菜秸秆、青稞秸秆、蔬菜等)超过100万吨,牲畜的粪便4044万吨(参见表4)。除此之外,还有用于种植经济作物的土地369万亩。农作物所产生的秸秆量远远高于经济作物所产生的秆量,但是经济作物产生的秸秆可回收率却高于粮食作物的秸秆回收率(参见表5)。
2.2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2.1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发展分散,与市场规模效应不适应
西藏自治区76.3%的农牧民生活在农牧区,大部分以放牧和农耕为主,从事农牧业生产和生活活动,因此产生了大量的生物质原料。但是,由于受西藏农牧业发展现状的限制,生物质原料特别分散。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原材料的回收利用较为困难,这极大地降低了农牧区生物质原材料的回收效率,直接影响到农牧区生物质能的利用效率[4]。随着西藏自治区农牧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生产和生活用能的需求逐渐增加。然而由于农牧区生物质原材料分散且难以收集、回收利用,农牧区的生物质原材料很难满足生物质能源企业的需求。生物质能源的缺乏制约了农牧区生物质能源的规模化生产。
2.2.2西藏农牧区生物质原材料的利用率较低
依据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数据测算,西藏自治区每年可转化为生物质能源的生物质约为4922万吨,相当于约157.2万吨标准煤。燃烧是西藏农牧区秸秆利用的主要方式,但燃烧方式的热能转化利用率约为10%-20%,也就等同于每年燃烧1026×108焦热值的农作物秸秆,却只获得154×108焦的热能,而剩余的部分则转化成了污染环境和大气的污染物。依据相关数据测算,截止到2014年底,西藏自治区的沼气约为200万立方米,生物质能发电机的装机量达到13万千瓦,生物质的液体燃料达到34万吨,生物质能的利用率远远低于预期利用率。
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原材料的利用率很低,归根结底,还是源于西藏自治区农牧区生物质原材料分散,同时还与农牧区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破坏也不利于生物质原材料的收集有关[5]。作为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源原材料来源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秸秆、牲畜粪便以及生物质能源作物等,这些生物质原料的利用率并没有在利用过程中得到最大限度的挖掘,而且大部分生物质在转化为生物质能源的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污染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这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秸秆作为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附属产品被作为废弃物直接在田间地头燃烧,造成生物质能的浪费和空气污染;作为生物质原料来源的牲畜粪便作为农作物生长所需肥料直接适用于土地,导致牲畜粪便不能很好地转化为土壤肥力,并且造成地下水污染,影响了农牧民和牲畜的饮用水源;对于生物质能原料作物而言,考虑到“不与粮食争抢土地”的基本原则,当前西藏农牧区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广大农牧民还没有意识到充分利用闲置和荒芜的土地来种植生物质原材料作物,农牧区生物质原材料的种植还占据粮食和经济作物所使用的土地。
2.2.3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于农牧区生物质能的扶持力度不够
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是一种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相对较高、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的产业。虽然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已经逐步建立了相应的生物质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关的政策扶持和法律体系仍然不够完善。很多政策和法律法规只是在生物质能发展方面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还缺乏明确、详细的实施细则,实际操作性也不强;政策扶持力度和财政税收支持和激励力度也不够[6]。例如,针对生物质能源作物的种植,国家在政策和经济上的补贴明显缺乏;对于生物质能源的定价机制还未充分体现自然生态环境的相关因素;对于西藏自治区农牧区生物质能的支持和扶持政策并未真正落到实处,未形成支持农牧区生物能产业发展的相应长效机制。除此之外,从国外发达国家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生物质能产业的支持和扶持力度明显大于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政府对于生物能产业的支持是其发展的外生动力。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对于生物质能产业的投资融资、市场开发、财政和金融税收的投入和扶持力度都远远高于我国,而西藏自治区相对于内陆和沿海地区而言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用于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相对于内陆和沿海地区较差。目前,从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未将生物质能产业扶持纳入该级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和计划支出来看,其对于生物质能产业的支持力度远远小于对传统能源和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
2.2.4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的开发和利用缺乏相关的技术创新
因为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长期以来对生物质能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相关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技术的研发投入不够,缺乏对农牧区生物质能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技术的相关激励措施,农牧区生物质能企业在基础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新产品开发以及生物质能技术创新方面的能力较差,相关生物质能企业的技术含量低,生物质能产品较为单一,核心技术缺乏等。目前,西藏自治区除了对于沼气开发利用的技术较为成熟外,其他相关生物质能技术还处于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初始阶段,且相应技术的研发进度缓慢,尤其是对于核心技术的研发几乎缺失。例如,以青稞、小麦等为原材料的乙醇研发技术还需要优化相关工艺和配套技术设备,对乙醇转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和废渣的回收及循环利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西藏自治区在热解液化、燃烧技术、乙醇转化技术方面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3低碳背景下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发展生物质能的相应对策
3.1大力发展农牧区生物质能的集约化生产模式
所谓的生物质能集约化生产模式,就是指在农牧区生物质能原材料相对丰富的地区,建立相应的生物质能工厂和生物质能发电厂等。生物质能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主要位于西藏自治区相对偏远的农牧区,基于投资、生物质能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目标,广大农牧地区的农牧民只能借助农作物等秸秆作为生物质能的原材料,然而这些生物质能原材料在广大的农牧区的利用率较低。介于此,自治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农牧地区的生物质能产业的扶持力度,在农牧地区大力发展生物质能的集约化生产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农牧地区生物质能分散的困境。对于生物质能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有利于生物质能的处理,提高生物质能原材料的利用率,与此同时还能够有效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解决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的就业问题。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能够给广大的农牧区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环境效益。
3.2在农牧区大力发展户用沼气,提高生物质能原材料的利用率
生物质能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农作物废弃物以及牲畜粪便等。然而农作物废弃物(秸秆等)和牲畜粪便分布较为分散、覆盖面积广,不利于进行有效收集,农牧户自己进行相关废弃物的处理就更为不便。例如,对这些农作物废弃物进行直接燃烧,导致生物质能原材料所包含的能量大量浪费,能源的利用率极为低下。牲畜粪便除了直接用于燃烧外,还大量用于沼气发酵,沼气发酵的利用率远远高于直接燃烧的利用率;农作物(包括青稞、小麦、油菜等)废弃物主要用于发电,源于上述作物的生物质原材料就被称为“农作物秸秆”。农作物秸秆是生物质能原材料的重要原料,具有商业发电的巨大潜力,除了用于发电外,它还是沼气的重要原材料来源。西藏广大农牧地区还没有彻底解决农牧民的生产和生活用电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在偏远农牧区修建电站的成本过高,投入与产出极不成比例,在经济层面的实际可行性不强。因此,在广大农牧区发展沼气池,提高农作物秸秆的利用效率,能够有效解决无电区农牧民的生产和生活用电问题。
3.3加大对农牧区生物质能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制定相应的生物质能发展政策,例如,建立用于农牧区生物质能开发的风险准备基金制度,建立生物质能发展的投资、融资等金融制度,建立针对农牧区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税收减免制度等。只有建立相应的农牧区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制度,才能够很好地促使公共管理部门与生物质能企业之间紧密结合。目前,我国涉及到对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方面的政策主要有:2006年,我国专门为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提供了7.8亿元的资金扶持,同时还包括减免相应税收以及贷款方面实施优惠,同时还在10余省强制推行乙醇汽油的使用等。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西藏自治区出台的扶持和支持农牧区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生物质能发电的电价补贴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西藏自治区农牧区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利于农牧区生物质能的开发和利用。对此,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牧区生物质能产业的投入力度,例如,从农牧区生物质能源产品的销售及其相关技术设备方面给予税收优惠,对生物质能企业免征企业增值税等。
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的发展受到融资、运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阻碍。尽管农牧民从农牧区户用沼气池获得了较好的收益,但是如果得不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扶持,沼气池的相关技术开发利用将会远远超过农牧户的承受能力。除此之外,农牧区大中型生物质能工程的建设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如相关设备的进口成本过高、生物质能企业与生物质原材料供应者之间的协调较差等,若得不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扶持,农牧区的生物质能企业很难取得发展。
3.4加强对农牧区生物质能的技术研发和创新
技术研发和创新是促进农牧区生物质能发展的内生动力,只有通过生物质能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才能降低农牧区生物质能企业的生产成本[7],提高相关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的技术落后,生物柴油技术尤为落后。当前从事相关技术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主要是私营企业,因此,应该加大对相关民营企业的扶持,加大对生物质能技术的研发力度,掌握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核心技术。这样,一方面能够有效提高西藏自治区生物质能技术的研发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进行技术创新,实现西藏自治区生物质能产业技术创新的系统化和产业化。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生物质能技术,进行消耗吸收再创新,促进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产业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4结语
西藏自治区在发展农牧区生物质能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但最终在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会得到有效的解决。西藏农牧区发展生物质能既符合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也能够有效解决广大农牧民的生产和生活用能问题,增加农牧民的收入,缓解西藏自治区能源的供需矛盾;有利于推进新型农牧社区建设,改善农牧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促使农牧区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西藏自治区在发展农牧区生物质能时,应当制定专门的农牧区生物质能发展规划,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推动农牧区生物质能的发展。同时,还应当完善农牧区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法律体系,确保农牧区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有法可依。在发展农牧区生物质能时,应当结合农牧区当地的具体实际,依据不同的生物质能原材料,选择不同的生物质能发展模式,保障西藏农牧区生物质能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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