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0.1本规范造用于新建通信局(站)的节能设计,改、扩建通信局(站)的节能设计可参照执行。
1.0.2通信局(站)的节能设计应考虑建筑节能、通信设备节能和配套设备节能三个主要方面。
1.0.3节能设计中采用的节能措施和方案不得降低通信系统运行的安全性。
1.0.4节能设计应做到因地制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改、扩建工程应充分考虑现有通信局(站)的特点,合理利用原有建筑、设备和器材,帜极采取革新措施,力求达到先进、适用、经济的目标。
1.0.5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相矛盾时,应以国家标准和规范为准。如执行本规范个别条文有困难时,在设计中应提出充分理由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通信行业标准、规范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与本规施相矛盾时,应以本规范为准。
2建筑节能要求
2.1通信局(站)的总体布局
2.1.1通信局(站)的选址应符合YD/T 5003-2005《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2.1.2通信局(站)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宜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和夏季自然通风,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其主要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避开夏季最大日照朝向。
2.2通信局(站)节能设计的一般规定
2.2.1通信局(站)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GB 50189一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4.2.2条的相关定。
2.2.2通信局(站)设计应控制其体型系数,体形不宜变化太大。严寒、寒冷地区通情局(站)的体形系鼓应小子或等于0.40。
2.2.3通信局(站)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GB 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2.2.4信局(站)不宜设置大面积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幕墙。
2.2.5常年元人值守的机房不应设外窗。
2.2.6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的通信局(站)以及寒冷地区中制冷负荷大的通信局(站),外窗宜设置外部遮阳,其遮阳系数应符合GB 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2.2.7严寒、寒冷地区通信局(站)不宜设开敞式楼梯间和开敞式外廊。2.2.8通信局(站)的外门应采取保温隔热节能措施。严寒地区通信局(站)的外门应设门斗z寒冷地区通信局(站)的外门宜设门斗,不设门斗的应采取其他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
2.2.9通信局(站)电缆及管线通过围护结构的孔洞,应按CECS154:2003《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采用同等耐火极限的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严密。
2.2.10通信局(站)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通信局(站)上下层空调房间温差较大时,应保证上下层房间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2.2.11通信局(站)的空调室外机平台宜靠近空调室内机设置,重外机平台宜敞开,朝向不宜西向。应根据空调室外机的数量及排列方式预留适当的室外机平台面积。
2.3围护结构及其材料的节能设计要求
2.3.1通信局(站)墙体应符合下列节能要求:
1.采用节能墙体材料。
2.采用高效的建筑绝热材料。
3.寒冷、夏热冬冷及夏热冬暖地区的建筑,当墙体采用轻质结构时,应按GB 5017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隔热验算。
4.严寒和寒冷地区通信局(站)需保温的外墙应首选外保温构造。设计应采用JGJ144-200H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和本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荐的技术。
2.3.2通信局(站)门窗应符合下列节能要求:
1.采用高效节能玻璃。
2.采用高效节能门窗框材料。
3.采用高效节能门窗。
4.通信局(站)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GB/T 7107一2002《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中规定的4级,应具有较好的防尘、防水、防火、抗风、隔热性能,且满足通信工艺设计的电信机房洁净度要求。
5.通信局(站)的机房宜选用具有保温性能且安装闭门器的防火门。
2.3.3通信局(站)屋面应符合下列节能要求
1.屋面隔热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条件采用铺设保温层、倒置式面,设置架空层或空气间层、屋顶绿化等措施。
2.屋面保温层宜选用吸水率低、密度和导热系数小、有一定强度且长期漫水不腐烂的材料。
2.3.4通信局(站)楼地面应符合下列节能要求:
1.通信局(站)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采暖房间与非采暖房间的楼板、周边地面、非周边地面、采暖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的传热系数及热阻应足GB 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4.2.2条的相关规定。
2.地面及楼板上铺设保温层,宜采用硬质挤塑囊苯极、泡沫玻璃保温板等板材或强度符合地面要求的保温砂浆等材料。其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4通信局(站)空调节能设计要求
2.4.1新建通信机房楼空调系统应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的相关要求,并宜根据建筑规模、安装通信设备的散热量特点、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态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设计方案。
2.4.2改、扩建项目的空调系统宜根据原有建筑物内空调方式,合改、扩建项目对空调系统的使用要求,综合考虑后确定设计案。
2.4.3设计空调系统时,室内设计温度在满足通信设备正常工作求的条件下,不应低于26℃。
2.4.4在满足需求时,夏季应尽量减少新风量,降低空调负荷。
2.4.5设计中央空调系统时,宜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在过渡季节及冬季采用室外空气作为自然冷源,减少冷水主机运行时间。
2.4.6采用分散式空调系统时,机房专用空调机的能效比(EER)应大于2.8,且显热比应于0.9。
2.4.7发热量大的通信机房,宜采用下部送风、上部回风方式。作为送风功能使用的架空地板高度应根据送风量计算确定,但净高不宜低于350mm。架空地板内不应布放通信设备线缆。
2.4.8机房上送风时,机房送风距离10m以内的,应采用静压箱总风管直接开风口送风方式和送风帽送风方式;机房送风距离15m内的,应果用送凤管送风方式,风管、送风口的尺寸规格应根据通信设备散热量计算确定;机房送风距离大于15m的,宜采用两侧布置空调室内机的送风方式。
2.4.9通信机房空调室内机和室外机布置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应尽量短。2.4.10空调室外机设计时,应根据室外机散热所需的风量来确定其间距。2.4.11空调机台数较多、通信设备散热量不均句、面积较大的机房,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采用空调自适应控制系统。
2.4.12基站空调的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基站应考虑节能设计,已建或已有基站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适当的节能措施实施节能改造。
2.新建及现有基站的空调节能方案应考虑基站所处地区的气象环境因素、机房建筑结构、设备布局、设备功耗、空调气流组织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出最优的综合节能方案。
2.5通信局(站)电气节能设计要求
2.5.1通信局(站)灯具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灯具光源选用荧光灯、节能灯、金卤灯、LED灯等高效节能光源,其中荧光灯选用T8或T5系列三基色荧光灯;荧光灯配电子镇流器,金卤灯配高效电感镇流器。
2.金卤灯、荧光灯等采用带电容补偿的产品,功率因数应达到0.9以上。
3.灯具选用效率高的产品;开敞式带反射罩的灯具效率不小于75%,格栅灯具效率不小于60%。
2.5.2通信局(站)的照度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荐的取值,对个别要求高的部位,可采用局部照明解决。
2.5.3灯具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房内应合理设置照明灯具开关,靠窗的灯具宜单独控制;机房内照明宜采用分区域控制,每个控制区域的灯具宜设置全开、半开两种控制状态。
2.楼梯间灯具开关宜设置成节能自熄开关。
3.局房附属的地下车库照明和走道照明宜进行分区、间隔控制。
2.5.4其他用电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E1.风机、水泵等应选用高效、节能产品。
2.频繁启动的生活水泵、常用风机等宜采用变频控制。
3.设有中央空调或面积较大的局站应采用楼宇自控系统。
3通信设备及安装设计节能要求
3.1通信设备节能要求
3.1.1通信机房的温度与相对湿度应符合表3.1.1的要求。
3.1.2核心网扩容设备(新建机架)必须采用竖插板件结构。
3.1.3通信机房的机架内部应采取防回流措施。
3.1.4通信设备可采用下进风方式、正面吸风方式或侧进风方式。采用空调送风侧进侧出时,通信设备面板的开孔率不得低于50%。
3.1.5通信设备应使用智能软件优化电源管理,以智能化的动力管理来降低设备能耗。
3.2通信设备安装设计节能要求
3.2.1通信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满足技术和服务指标的前提下,优先选用高度集成化、低功耗、采用节能技术的设备。
2.在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维护要求的基础上,优先选用自然散热产品,减少风扇的使用。
3.宜选用能够根据业务量负荷自行关闭、开启基站载频等部件的设备,在网络负荷较低时关闭部分载频等部件。
3.2.2设计中应综合利用各种通信设备,减少设备及配套设施数量,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充分利用已有站址配套资源,共享机房、电源、空调等设施。
2.建设重内覆盖系统时,不同制式的通信系统宜共用分布系统设施,减少相关器件、馈线的数量以及有源器件的使用。
3.2.3设计中应在保证安全、维护方便的前提下,合理排列通信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1.通信机房设备机架列间距离宜根据通信设备散热量、所需空调送风量大小来确定。
2.通信机房设备排列时,应划分出相对独立的冷、热通道,避免冷空气进入机架前与热空气温合。
3.2.4设计中应合理组织网络、优化网络,积极采用各种节能新技术,并符合下列要求:
1.顺应通信技术演进趋势,使用IP术架构网络。
2.优化网络设计,简化网络结构,提高网络利用率,避免设备闲置。
3.制定无线网络方案时,应在满足覆盖指标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基站覆盖的重叠区域,并合理采用各种覆盖增强技术,以节省基站站址及设备资源。
4.组建传输网时,应优选先进的传输技术进行网络组织,减少网络设数量,SDH设备应采用大睿量节点设备代替多端设备。
5.建设长途WDM系统时,优选超长距传输技术,减少光再生站和光放站(OA)的设。
6.帜极推广多业务承载传送(MSTP)技术,使用统一平台承载传统和数据业务,避免因新增数据业务额外增加传输设备。
4供配电系统节能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供配电系统设计时,应采取节能措施。
4.1.2设计中应选择节能设备,减少设备自身能耗,提高系统的整体节能效果。
4.1.3设计中应尽提高供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并积极进行谐波治理。
4.1.4变配电系统应根据负荷容量、供电距离及分布、用电设备特点等因素合理选择集中供电或分散供电方式,降低导线使用量,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线路敷设方案,降低配电线路损耗。
4.2设备选择及配直要求
4.2.1电源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国家认证机构确定的节能型设备。
2.选择符合国家节能标准的配电设备。
3.站用高频开关型整流器宜采用具有智能休眠功能的设备。
4.开关电掘和UPS不间断电源的效率满足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4.2.2变电设备的选择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变压器应选用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型产品。
2.合理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及配置数量。变压器容量和数量应根据负荷情况,综合考虑投资和年运行费用,对负荷合理分配,选用容量与用电负荷相适应的变压器,使其工作在高效低耗区内。其中变压器的经常性负载宜达到变压器额定容量的60%。
3.变压器的三相负载尽量保持平衡。
4.通信局(站)应选用D,ynll接线的变压器。
5.变压器宜安装在通风良好的房间。
4.2.3补偿设备的选择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信局(站)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配置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
2.补偿基本无功功率的低压电容器组宜集中补偿。容量较大、负载稳定且长期运行的用电设备的无功功率宜单独就地补偿,以提高设备的运行功率因数,降低线路的运行电流。
3.补偿电容器所在线路的谐波较严重时,补偿电容器柜应配置~定比例的电抗器。
4.配电系统中谐波电流较严重时,无功功率的补偿容量应考虑谐波的影响。补偿后,配电系统的负荷功率困数应达到0.9以上。
4.2.4墟波设备的选择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信局(站)供电系统返回公共电网的谐波电流应符合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有关规定。
2.交流供电系统内总谐波电流含量(THO)大于10%时,应配置滤波器。
3.综合分析配电系统的负载及谐波含量,选用合适类型的滤波设备。
4.设计中宜预留适当的撞波设备安装空间。
4.3导线选择及布放
4.3.1供电系统应尽可能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供电距离,缩短导线长度,降低损艳。
4.3.2供电线路较长时,宜在满足敷设条件、载流量、热稳定、保护配合及电压降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截面来降低线路损免费下载耗。设计中宜计算、比较增加投资与回收年限,选出最佳方案。
4.3.3供电距离较长的线路,应根据线路长度、负荷电流情况,综合考虑电压降要求、线路及相关设备投资成本、维护安全等因素,采用提高供电电压等级的方式降低线路损耗。
4.3.4布放导线时,应优化导线路由,尽量减少导线长度。
4.4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4.4.1气象条件适合的地区,市电引入线路过长或无市电;且负荷较小(小于1kW)的通信站点的主用电源宜采用太阳能电源或风、光互补电源。
4.4.2单独使用太阳电池的供电系统,以及太阳电池与市电构成的混合供电系统中的太阳电池方阵总容量计算及相关设备配置应符合YD/T 5040-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4.4.3风光互补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符合YD/T 1669-2007《离网型通信用风/光互补供电系统》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