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气体排放小孔消声器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压力容器、安全阀等的排气降噪中使用的高压气体排放小孔消声器(以下简称消声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钢制压力容器
GB/T 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GB/T 3323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 4760声学消声器测量方法
GB/T 12605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
JB 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 4709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 4711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高压气体排放小孔消声器
指一种专门用于降低高压气体排放噪声的消声装置。该装置采用频移原理,由孔径不大于5mm,并按一定节距排列的孔群构件组成。
4分类
消声器按使用功能分为:排汽(或气)用消声器、安全阀(或动力释放阀)用消声器、冲管用消声器等几类。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消声器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制造。
5.1.2消声器主要部件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有质量保证书。
5.1.3主要零件
封头、筒体、喷注管等组装件应符合GB 150中的相关规定。
5.1.4焊接
5.1.4.1消声器的焊接应符合JB 4708、JB 4709的规定,焊接坡口型式及尺寸应符合GB/T 985的规定。
5.1.4.2消声器施焊前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JB 4708进行。
5.1.4.3消声器纵、环缝焊接的射线探伤应符合GB/T 3323、GB/T 12605的规定,探伤长度为焊缝长度的100%,纵缝和环缝应至少分别达到II级和Ⅲ级。
5.1.5消声器筒体内部应清洁,小孔应畅通无毛刺。
5.1.6消声器的支座应进行涂装处理,处理表面无剥落、气泡等缺陷。
5.2性能要求
5.2.1消声器按设计参数排放时的消声量(插入损失)为:
a)排汽(或气)用消声器≥39dB(A);
b)安全阀(或动力释放阀)用消声器≥30dB(A);
c)冲管用消声器≥25dB(A)。
5.2.2消声器应保证管道热态工作时的安全性。
5.2.3安全阀(或动力释放阀)用消声器,应不影响安全阀的排量、起跳和回座。
5.2.4消声器应能经受工质的高速冲击、侵蚀及瞬态力的作用。
5.2.5小孔筒体应采用不锈钢制造。
6试验方法
6.1检查主要零件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6.2用通用量具检验主要零部件尺寸。
6.3按JB 4709、GB/T 985、GB/T 3323、GB/T 12605的规定方法检测焊接质量。按GB/T 3323的规定,用X光射线探伤检测焊缝质量。
6.4用目测法检验孔板、筒体和封头的外观质量。
6.5消声量的测定在设计工况下进行现场测试。
6.5.1在测定空管排放噪声和安装消声器后的噪声应在同一测点进行,两者的测定条件、测定仪器、测定位置及方向应保持一致。
6.5.2消声量(插入损失)的测定应按GB/T 4760的有关规定进行。
7检验规则
7.1消声器的制造和检验,按压力容器的要求进行。
7.2消声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每台消声器须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2.2出厂检验项目按5.1进行。
7.2.3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
b)当设计、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性能;
c)停产一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
d)正常生产每三年一次;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2.4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7.2.5型式检验采取随机抽样,抽样数为两台。
7.3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当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加倍抽样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本次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和运输
8.1每台消声器必须在明显位置安置固定的金属标牌,应标志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设计压力,MPa;
d)设计温度,℃;
e)设计排量,t/h;
f)质量,kg;
g)产品编号;
h)制造日期;
i)制造厂名。
8.2消声器出厂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安装图;
b)产品合格证;
c)产品质量保证书;
d)使用说明书;
e)装箱发货清单等。
8.3产品质量保证书应包括:
a)主要零部件材料的合格证明文件;
b)X光射线检验报告;
c)焊接质量检验报告。
8.4消声器的包装和运输应符合JB/T 4711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