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摄像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摄像机产品,其存储介质包括磁带、半导体存储器或半导体存储芯片、光盘及硬盘等,不适用于广播级摄像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0943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T 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18455包装回收标志
GB/T 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SJ/T 11415非广播用数字摄录一体机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摄像机video camera
通过影像和声音传感器,将光和声音的信号转换为电信号,并通过一系列的处理过程,将图像和声音记录在存储介质中(如磁带、磁盘或存储卡、光盘、硬盘等)的电子设备。
4基本要求
4.1产品质量应符合SJ/T 11415或其他相应标准的要求。
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
5技术内容
5.1产品环境保护设计要求
5.1.1易于拆解设计
产品采用可拆解设计。
5.1.2易于回收设计
5.1.2.1.质量超过25g,或平面表面积超过200mm2的塑料部件应使用单一类型的聚合物或者共聚合物。
5.1.2.2.产品中使用的聚合物、共聚合物或者聚合混合物的种类不得超过4种,且易于分解。
5.1.2.3.质量超过25g,且平面表面积超过200mm2的塑料零部件应按照GB/T 16288的要求进行标识。
5.1.3零部件中有害物质要求
5.1.3.1.产品外壳不得使用含氯、含溴的聚合物,不得添加含有有机氯化合物、有机溴化合物的阻燃剂。
5.1.3.2.产品外壳不得使用附录A中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作为增塑剂。
5.1.3.3.塑料部件不得添加短链氯化石蜡(SCCPs)、十溴二苯醚(Deca-BDE),其中短链氯化石蜡(SCCPs)含量不得超过该塑料部件总量的0.1%。
5.1.3.4.产品外壳,手持护带中苯并(a)芘的含量不得超过1mg/kg,附录B中所列的16项多环芳香族化合物(PAHs)总和不得超过10mg/kg。
5.1.3.5.产品配套使用的光学镜片不得使用铅(Pb)及其化合物作为配方成分。
5.2产品生产阶段要求
5.2.1光学镜片的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二氯甲烷(CH2Cl2)作为清洁溶剂。
5.2.2零部件组装过程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1,1,1-三氯乙烷(C2H3Cl3),三氯乙烯(C2HCl3)、二氯乙烷(CH3CHCl2),二氯甲烷(CH2Cl2)、***(CHCl3)、四氯化碳(CCl4)、溴丙烷(C3H7Br)等物质作为清洁溶剂。
5.2.3零部件组装、连接过程中应采用无铅焊接工艺。
5.3产品要求
5.3.1产品中有害物质要求
产品中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的含量应符合GB/T 26572的要求。
5.3.2产品配套电池及适配器要求
5.3.2.1.产品配套的电池中的重金属应满足表1的要求。
5.4产品包装要求
5.4.1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发泡剂。
5.4.2包装和包装材料中重金属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量不得超过100mg/kg。
5.4.3应按照GB/T 18455进行标识。
5.5产品回收阶段要求
企业应建立废弃产品回收、再生利用处理系统,提供产品回收、再生利用的相关信息。
5.6产品说明的要求
产品说明需同产品一起销售,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适用的使用条件;
(2)产品使用保养说明;
(3)产品节电模式、待机模式说明;
(4)产品使用电池的回收和处理建议;
(5)产品回收信息及相应渠道。
6检验方法
6.1技术内容5.3.2.3、5.3.2.4的检验按照GB 20943规定的方法进行。
6.2技术内容中的其他要求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验证的方式进行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