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乙烯、氧气直接氧化法生产环氧乙烷/乙二醇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当下列标准被修订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 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3定义
3.1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污染物产生指标
包括水污染物产生指标和气污染物产生指标。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是指生产装置排放的污水量和污染物种类、单排量或浓度。气污染物产生指标是指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量和污染物种类、单排量或浓度。
3.3工艺气体
指生产环氧乙烷反应过程中,进入和离开反应器及附属管线的气体,在本标准主要包括:①二氧化碳脱除系统需回收的含烃气体;②环氧乙烷吸收/解析系统需回收的含烃气体;③因控制进入反应器气体的氩气含量而排放的气体等。
3.4工艺尾气
指因控制进入反应器气体中的氩气含量而排放、并经处理后的气体。
3.5装置产生废气
指各单元产生废气的总和,包括氧化系统排放废气、二氧化碳废气、真空塔尾气等。
3.6代码定义
3.6.1环氧乙烷EO
3.6.2乙二醇EG
3.6.3单乙二醇MEG
3.6.4二乙二醇DEG
3.6.5三乙二醇TEG
3.6.6多乙二醇PEG
3.6.7当量环氧乙烷EOE
3.6.8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
3.6.9乙烯C2-2
3.6.10氧气O2
4技术要求
4.1指标分级
本标准将环氧乙烷/乙二醇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划分为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指标要求
本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指标要求见表1—6。
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5.1本标准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采样方法采用GB 12998和GB 12999,COD浓度监测方法采用重铬酸盐法(标准号GB 11914)。
5.2污染物产生指标系指末端处理之前的指标。
5.3以下给出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
5.3.1当量环氧乙烷量
当量环氧乙烷量(tEOE)指将所有产品都按理论计算折合为环氧乙烷的量。
计算公式如下:
6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