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能源汽车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
|
来源:山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7-01-11 19:52:32 [我要投稿] |
1月5日,山西省高管局表示,1月起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行驶山西省高速公路,不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转而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根据相关文件指出,1月1日起,山西省高速公路停止执行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查看原文] |
索引页声明:
本页面仅提供原文索引,请点击原文链接查看详细内容。
如链接失效请联系:0571-28068180,28068199,28068187,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
|
|
|
|
相关产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