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报 更新时间:2019-04-28 19:09:49 [我要投稿] |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月至9月组织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馈。督察反馈后,8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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