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于近日与新星惠尔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900.00万元(含税)。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9,900万元(含税)
合同标的物:制氢分子筛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卖人)
乙方:新星惠尔绿色科技有限公司(买受人)
丙方:洛阳智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担保人)
2、合同金额:9,900.00万元(含税)
3、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照发货情况支付款项
4、履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第十三师新星市
5、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
6、合同生效条件:自签字盖章且公司收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后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6,600万元(含税)合同部分已生效,剩余3,300万元(含税)部分待收到相应预付款后生效;
7、其他条款:合同对质量标准、包装要求、送货地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