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已经2024年10月12日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同时废止。
其中提到:
重庆:21.汽车加气、充换电、加注氢、车路协同、智慧立体交通设备研发制造及设施运营
四川:26.高性能稀土储氢新材料研发生产
贵州:11.氢加工制造
云南:23.稀土储氢等新材料研发和生产24.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技术开发及制造28.汽车加气(CNG/LNG)、加注氢、氢(氨)储能、车路协同、智慧立体交通设备研发制造及设施运营
西藏:9.太阳能、风能、氢能、地热能发电,地热能勘探和储能系统检测及运营10.清洁能源设备材料制造,清洁能源制氢制氧,新型储能产业,储能电池组装,清洁能源+特色农牧业,清洁能源+生态修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陕西:16.风电、光伏、氢能、地热、生物质等新能源、新型储能及相关装置制造产业,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秦岭区域除外),陆上风电机组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检测、建设及运营,地热能勘探、开发和利用,地热、氢能等新能源产业运营服务,水电相关装置制造产业,装机容量4万千瓦及以上绿色小水电站运营管理,新型储能电站关键设备制造,综合能源供能服务设施运营,冷、热、电、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技术应用,城镇清洁取暖设施运营
甘肃:17.利用天然气替代、氢气部分替代化工及有色金属冶炼和材料深加工中使用的重油、柴油、煤技术开发及应用23.高效电解水制氢设备、大容量高压气态储氢设备、车载储氢瓶、加氢设备及基于绿氢的大规模甲醇反应装置、合成氨反应装置的研制生产,大规模氢(氨)储能、燃料电池发电及氢内燃机发电等技术研发,高强度铝合金、碳纤维、输氢管道等氢能基础材料规模化发展,固定式压力容器、低温液氢储氢罐体等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研发生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利用工业副产氢提纯制氢等
青海:15. 绿氢制造,氢能装备制造,输氢管道和加氢站运营16.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宁夏:20. 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新能源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和设备制造,包括氢气制备、储运,加氢站建设,氢燃料电池生产等
内蒙古:16.高性能稀土储氢等稀土功能材料、器件开发及生产18.输氢管道等新能源用钢开发生产32.使用新能源(电动、氢能)重卡的清洁运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