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和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要求,我委在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梳理汇总了我省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申报名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6日(2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有关项目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委生态处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
联系电话:0591-87063173
传真:0591-87063218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 |